汕头市看守所重新开展监控视频录音录像存储设备扩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金砂东路116号汕融大厦西楼1012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1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L-ZFCG-2026007
项目名称:汕头市看守所重新开展监控视频录音录像存储设备扩容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10406.28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看守所重新开展监控视频录音录像存储设备扩容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注:(1)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②《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④《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其他: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0)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5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金砂东路116号汕融大厦西楼1012号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金砂东路116号汕融大厦西楼1012号房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1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金砂东路116号汕融大厦西楼1012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
3.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外,还需随身再单独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开标现场;于投标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联系方式:0754-8896539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金砂东路116号汕融大厦西楼1012号房
联系方式:0754-88982269
项目联系人:黄工
发布人:广东中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0日
